深圳市江西南丰商会
0755-26655651

南丰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发布日期:2018-09-14浏览次数:1151关键字: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国务院《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深圳市江西南丰商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深圳市江西南丰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会理事26名,监事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长1名,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由深圳市江西南丰商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产生,提交会员大会选举。
三、本次选举采取等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会员对候选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同意的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做任何记号。
四、本次选举必须有应到会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参加方能进行,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半数以上方为当选。
五、本选举办法经深圳市江西南丰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深圳市江西南丰商会第一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深圳市江西南丰商会 版权所有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3023350号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花样年龙年大厦17楼1701室
服务热线:0755-26655651 
邮箱地址nanfengshanghui@126.com

  • 微信号公众号